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迎新工作及新生入学教育的通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 时间:2018-09-05 18:57:25
  •     核心提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关于2018年迎新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的研究生迎新工作和新生入学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新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9月4日下午15:00—9月6日

    地点:北区当代学生公寓研究生迎新站

    二、新生报到流程

   (一)已经通过银行卡批扣或者网上缴费的同学在研究生迎新点领取缴费凭据,未缴费的同学凭校园一卡通到北区财务处迎新点缴费;

   (二)凭入住通知单和现场领取的缴费收据到宿舍楼生活辅导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三)到所属学院完成资格复核,办理报到手续。需提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院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由学生本人填写“新生‘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申请表在迎新站领取),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研究生院(部)批准后办理相应入学手续。

    三、迎新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研究生迎新值班工作

    各学院在本学院设立迎新点,并于9月4日(星期二)15:00前将各项工作安排到位。迎新期间应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各学院要按照组织人事部要求做好新生党员材料收取、审查以及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各学院要按照校团委要求做好新生团员材料收取、审查以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新生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迁移工作

    1.户口登记:所有新生都需登记个人户口信息;

    2.户口迁移:户口迁移需提交通知书(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身份证标准照一份(电子档的,需以学号、姓名命名)、三张一寸近照(背面注明姓名、学号、专业)。定向培养(不含非在职的骨干计划考生)的新生,其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3.学生户口登记名册以及户口迁移材料需在9月20日之前整理完毕并送达研究生院(部)汇总。

    (四)新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学典礼

    时间:9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

    地点:南湖田径场(雨天改在体育馆)

    1.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须于9月7日上午8点10分之前带领本学院新生到学校指定研究生所在区域就坐,并维持好本学院新生会场秩序;

    2.所有参加开学典礼的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有有违会场要求的言行举止,不得早退。

    四、教学安排

    2018级研究生9月1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学院要做好教学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新生查询课程安排和新生网上选课。

    五、新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是研究生入学的第一课,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按照学校要求,各培养单位应于2018年9月7日到9日对我校2018级研究生开展入学教育: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规章教育

    要通过组织主题班会、专家讲座、理论学习等方式,结合时政热点,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

要认真组织新生学习有关研究生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特别是有关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培养过程、学位与学籍管理、奖助政策与日常管理等规章制度。研究生院(部)会将相关规章制度文件以电子档形式打包下发各学院。

    (二)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和专业培养教育

    要开展以学术道德、学业规划方面的教育,培养研究生潜心科研的学术精神和独立思考、团结协作的科研素养,帮助研究生新生尽快熟悉和了解专业发展规划,尽早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科学规划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活。

要全面介绍学院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以及所学专业和社会需求、学科建设及发展现状,让新同学了解研究生教育特点、学院及专业概况、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等,并制定培养计划。要介绍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鼓励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扩大学生国际化视野。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要结合本学院研究生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入学适应、人际关系、压力调节等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介绍研究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其调适和求助的方法,介绍学校心理咨询工作机制等,也可邀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做专题讲座。

对于涉及研究生住宿安全、实验室教学科研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要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新生树立起安全防范意识。要强调研究生要遵守学校关于住宿方面的规定,不得私自外宿。

    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将入学教育的总结(包括宣讲主题、宣讲人及宣传活动现场图片)报送研究生院(部)4号楼302-2,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研究生院(部)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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