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法律硕士统考大纲权威解析之考查范围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作者:中国考试在线 时间:2008-08-29 14: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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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综合科变化较大,变化知识点的可考性也很大

  纵观今年大纲变化,综合科大纲的变化可谓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节,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在法制史方面,在民国的法律制度变化比较大,主要是删除了“律师制度”和“判例和解释例”这一知识点,明代刑事立法改变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这一知识点。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中,变化最大的就是对法理最后一部分和对宪法内容的修改,法理增加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内容,这个内容和有可能考相关的论述题,并且可能性很大!宪法方面。增加了一个很大的知识点,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内容,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这个内容的可考性也很强!!!在法制史方面,就对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和判例解释例的删除和对明代刑事立法制度做了一点修改外没有其他变化。结合以上的分析和09年的大纲我们来看一下基础课的核心知识点:

  1、结合大纲看法理学的核心知识点:

  今年的法理学的大纲虽然只有三处变化,但是,这两处是非常重要的很有可能出题。通过整个大纲我们把它重要的知识点归结出来:法的本质,知道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规范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知道它们的代表人物,记忆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法的;法律的基本特征,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对每一个特征都要记忆理解;法的作用,记忆理解法的作用的定义和法的作用的实质;重点把握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律制定,对法律制定的定义和法律制定的特征要记忆理解;法律制定的原则,知道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要重点把握;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民主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知道什么是法律体系,把握法律部门的有关内容,对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特别要注意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特征;法律渊源,知道法律渊源的概念,了解法律渊源的分类(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解释,对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定义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能够明确界定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分类包括法定解释与学理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方法(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行政解释];守法的概念和分类以及相关知识;法律关系,对法律关系要全面把握,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法律关系的特征要记忆理解;知道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能够明确界定法律关系的种类;知道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对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何界定;对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知道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重点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知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知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包括抽象的条件和具体的条件,知道法律事实的概念,知道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含义,能够明确界定它们;法律制裁,知道法律制裁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知道法律制裁的种类(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能够界定一个制裁的种类;法治国家,把握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记忆理解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的表现;重点把握法治的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知道法治国家的标志(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较高的全民的法律意识),知道法治国家的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把握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把握依法治国的含义、必要性、意义和措施;

  2、结合考试大纲,分析一下中国宪法学的考试核心知识点:

  今年中国宪法学考试大纲几乎是没有变化,只增加了一处知识点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个知识点非常重要,很可能会进入考试中。结合最新大纲我们归纳以下今年考试的核心知识点:宪法原则,知道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理解记忆;宪法的分类,知道宪法的分类分为几种(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每种类型下又按什么标准分为几类,每一个具体种类有什么含义都要知道;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记忆理解宪法关系及其特点,不仅要知道宪法规范有什么特点,还要能准确理解宪法规范的每个特点有什么涵义;知道宪法有哪些作用,还要知道对这些作用该如何理解;宪法解释,理解什么是宪法解释,知道宪法解释的体制有几种,并且要知道它们的代表国家,了解宪法解释有哪些程序,知道中国宪法的解释概况;宪法修改,知道什么是宪法修改,知道宪法修改的形式有哪几种,能够确定一个宪法修改属于哪种形式,知道宪法的修改需要什么程序,明确中国宪法修改采用的方式,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知道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及每个基本原则如何理解,知道我国有关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规定;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知道我国进行选举的组织有哪些,选举如何进行及每个程序该注意什么,可知道罢免和补选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该注意的事项;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知道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对每个特征的含义都要了解,把握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什么,它的表现是什么;国家机构,知道什么是国家机构,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发展历史,重点把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哪些(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及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知道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情况,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财产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对每个权利有什么涵义都要理解记忆;公民的基本义务,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外国人的权利保护,知道我国关于外国人的权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3、结合大纲,我们归纳一下中国法制史的核心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的考点变化也有三处,其中有两处时删除:民国的律师制度和判例解释例,有一处是变更:明代的刑罚制度。这些知识点的变更几乎不会构成考试的出题点,法制史的考察重点还会是清末以后的知识点。现在我们结合大纲进行全面中介一下核心知识点:西周法律制度1、立法情况,要记忆理解“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知道《吕刑》是谁所作,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有什么意义,知道九刑的涵义,了解周公制礼的概况,记忆理解礼与刑的关系,知道什么是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宗法制度有什么意义;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主要的刑法原则,直到有哪些主要罪名,这些罪名对应的犯罪行为是什么;3、民事立法,知道契约的种类(质剂、傅别),知道它们是什么含义、适用于哪些情形,直到西周的婚姻原则,了解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涵义,知道西周的婚姻关系成立须具备的基本要件,知道六礼、七出(去)、三不去的内容,把握嫡长子继承的概念和特点;4、司法制度,对大司寇、狱、讼的作用要记清楚,记忆理解五听的概念、特点和意义。对《法经》要全面把握,要清楚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情况,记忆理解《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记忆理解商鞅变法的内容(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和变法的历史意义;汉朝法律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记忆理解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知道“约法三章”的情况,了解《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的基本情况,了解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了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情况,重点把握刑罚适用原则,重点把握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的涵义,知道汉朝的主要罪名;了解汉朝的经济立法情况,如盐铁酒专卖、抑商制度和对外贸易立法的情况,把握汉朝的行政立法,了解汉朝的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重点把握汉朝的司法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诉讼与审判制度、春秋决狱和秋冬行刑;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了解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和大统式的情况,尤其注意其中首创的制度;2、刑事立法,重点把握“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八议”入律、“重罪十条”等制度,了解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情况;3、司法制度,了解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重点把握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和刑讯制度;唐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记忆理解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记忆理解立法宽简、稳定、划一,了解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了解《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和《大中刑律统类》,尤其要注意它们中的特殊的地方,记忆理解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唐朝的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重点掌握唐朝的五刑制度,重点掌握唐律的主要罪名:十恶并了解每种“恶”是指什么,记忆理解六赃和保辜制度;3、民事立法,了解唐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了解所有权的有关规定,重点把握关于契约的规定,重点把握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的规定;4、行政立法,重点把握唐律关于三省六部制和御史台的规定,了解有关官吏管理的规定(科举制度、考课、致仕);5、经济立法,了解唐律有关土地与赋役、盐茶酒专卖制度和对外贸易制度的规定;6、司法制度,对唐朝的司法制度要全面把握,重点记忆理解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有关规定,对“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和法官责任制度都要记忆理解;清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重点理解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把握《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和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法规的特点;2、刑事立法,把握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和文字狱的有关规定;3、经济立法,对清朝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和专卖制度的有关规定要了解;4、司法制度,全面把握清朝的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和秋审制度都要全面理解记忆;清末法律制度1、“预备立宪”,对“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和《十九信条》要全民理解记忆;2、修律活动,对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要理解记忆,修订法律馆;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和《大清民律草案》要全面理解记忆,对礼法之争、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要全面理解记忆;3、司法制度的变化,对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要全面把握,要看细看懂,对领事裁判权制度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都要全面把握;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1、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都要把握;2、其他革命法令,了解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3、司法制度,知道中央司法机关是什么,了解律师制度的有关情况,记忆理解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重点把握南京国民政府的指导思想,把握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的内涵和特点;2、宪法性文件与宪法,对《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都要全面把握;3、刑事立法,记忆理解《中华民国刑法》的制定、内容和特点,了解刑事特别法的情况,4、民事立法,把握中华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把握《中华民国民法》制定、内容和特点;5、司法制度,了解普通法院系统和特种刑事法庭的情况;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内容和特点,把握土地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制定、内容,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有关内容,了解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司法制度;法制史的把握要把握每一个时代具体的制度。

  通过对大纲的解析和相关科目核心知识的解析,我们对09年大纲有了很深入的把握,我们在利用大纲时一定要注意大纲的变化和对重点知识点的把握,重者恒重,全面复习,注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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