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学法学专业接受法学硕士调剂复试规则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4-13 08: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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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法学专业接受201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规则

  辽宁大学法学院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校外考生调剂申请,总计接受15名,调剂生均自费(三年费用共3万元人民币)。

  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人数分别为:

  法学理论3人,法律史3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人,

  刑法学2人,诉讼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

  国际法学1人。

  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初试总成绩330分以上,研究生报考院校为211学校、985学校、五大政法院校等优秀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的考生。考生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接受在职委托培养考生。

  调剂原则:第一、优先接收辽宁大学法学院本院毕业生;第二、根据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第三、差额复试。

  调剂申请网络开通时间:4月12日8:00-12:00

  申请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 http://yz.chsi.com.cn/

  符合申请调剂条件的考生,得到复试通知后,应当在4月15日早上8点到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崇山校区法硕公寓215房间)查看复试流程,参加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复试。复试科目为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课(面试:刑法、民法)。复试总成绩按照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复试规定计算,以复试总成绩确定考生名次排序(复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总成绩相同的以复试专业课成绩确定排序名次,复试专业课成绩分高者在先;复试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以复试外语成绩确定排序名次,复试外语成绩分高者在先;复试外语成绩相同的,以考生的科研成果确定排序名次。)按照复试总成绩优先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于 16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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