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考研调剂及复试信息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4-04-11 08:46:45
  •     核心提示:
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3]8号)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复试考生的生源质量。

  2.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研究生录取复试过程的严肃性,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公开公平。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机构组织

  1.学校成立2014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调剂、招生计划的分配与调整、复试录取方案的审核、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并专门抽调纪检监察部门的成员负责复试督查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主任担任,研究生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完成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3.各专业(含外语专业)由导师组组长(或教研部室负责人)牵头成立3-5人的复试小组。凡属考生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职责为: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复试方案,负责复试专业笔试命题、专业面试方式和评定成绩等工作。

  各专业导师组分别安排一名具有相关经验的复试秘书,负责考场秩序、记录导师提问及学生回答的内容、统计本专业考生专业面试最后得分、并将本专业面试记录及面试成绩于本专业面试结束时交研究生部招生办。

  三、调剂及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要求,我校目前只接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暂无单考计划、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推免生计划。

  2.进入复试的分数必须达到国家“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所有考生(上线生、调剂生)按照1:1.5至1:2的比例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2014年我校招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20人。招生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根据教育部公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目前,我校仍需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关调剂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对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调剂考生选择的调剂专业必须与初试所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调剂的考生;

  (2)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应达到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不进行破格录取。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不接受预登记和未经调剂系统的考生。

  6.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序号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

本科结业生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1

准考证

*

*

*

*

*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

3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4

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5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

*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7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

 

 

 

*

8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

*

*

*

*

9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0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1

其他材料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重要提示: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不能在该网站查询到本人学历信息的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打印网址为www.chsi.com.cn/xlrz/

 

    四复试内容

    1.考生综合素质测评:为进一步提高拟录取考生的质量,对参加复试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及学习兴趣等相关的情况进行摸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分。

    2.专业复试:专业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构成。专业笔试由各专业导师组出题,笔试满分30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当场出题,由考生抽取题目回答,同时复试小组根据情况进行随机提问,面试满分为30分。专业复试总分为60分。

    3.英语面试:统一由综合教研部英语复试小组负责,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抽取题目回答问题。英语面试满分为3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相加得出,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复试成绩/2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分,专业复试成绩60分、英语面试成绩30分)。

 

    五复试具体流程

    1.调剂:3月25日至4月9日

    2.复试名单公示:4月9日

    3.报到:4月15日上午8:00-10:0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万松园路18号,5号楼107);

    4.专业笔试:4月15日下午14:00-17:00

    5.综合素质测评:4月15日晚上19:00-21:30

    6.专业面试:4月16日上午8:30-11:30

    7.英语面试:4月16日下午14:00-17:30

 

    六复试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时间:4月16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17日-30日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5,复试领导小组对举报属实的情况进行复议,并作出相关决定。

    3.调档、政审及录取工作

    5月9日前完成体检工作。体格检查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联系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月12日前向拟录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出调档政审函。

    5月20日前考生档案或政审函应寄送至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22)

    5月30日前,对通过复试,经档案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向省招办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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