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每生每月 600 元,共发 30 个月)。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 3 个等级: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当年学费额度;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约占参评人数的 15%);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约占参评人数的 25%)。
(4)学校设有 20 余项企业奖学金。
(5)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提供“三助”岗位,指导和协助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