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9-14 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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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是安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素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始建于1958年;1981年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确定的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9年通过省教育厅本科教学评议,2008年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称号,2013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现有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三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包括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麻醉学、中西医结合基础、药理学及应用心理学等30多个二级学科及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流行病与医学统计学、重症护理学),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00余名,其中硕士生导师200余名。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

  四、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36名(其中学术学位117人,专业学位119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将参照上级文件收取学费,并按有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奖助体系。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情见招生目录。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一律不准考且对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六、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八、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西医综合(306)、中医综合(307)。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考试大纲。

  自主命题科目:基础医学综合(701)、心理学综合(702)、药学综合(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口腔科学(902)、生理学(903)、变态心理学(904),为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见招生目录。

  九、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目录或届时发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则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目。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皖南医学院研究生!

  皖南医学院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电来函联系。

  单位代码:10368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传真:0553-3932536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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