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网www.eduyz.net 作者:yzw 时间:2013-09-30 02:15:41
  •     核心提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长春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六、其他说明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部主页上查询。

  2.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跨专业报考是否加试见“跨专业报考加试要求”。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jsb.cc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251786,0431-8525178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 yanzhaoban@ccu.edu.cn

  联 系 人:赵老师,王老师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综合楼B区906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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